新学期伊始,为保障各项教学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对新学期初的教学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落实并做好本学期教学安排
本学期涉及教学任务的学院为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财经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和职业教育研究所,请相关院(所)按照教学安排落实好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并做好教学督导检查工作,保证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出勤情况。
2、做好17-18-1学期教学文档归档和成绩录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校研字〔2014〕7号)文件要求,督促任课教师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录入课程成绩并做好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管理平台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为3月16日,研究生部将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