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参考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校学位字〔2013〕9号)(附件2),要求妥善安排好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计本年度的毕业研究生人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统计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上交至校学位办公室。
附件1: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附件2:校学位字〔2013〕9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3:研究生毕业资格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