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假期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研究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就2017年“中秋”、“国庆”假期有关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校办室〔2017〕4号),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10月8日放假,共9天。师生可于放假前一天18:30后,无课的学生可以离校;有课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天的课程后方可离校, 10月8日18:30前,学生应返校报到。
二、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把可能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影响安全的因素考虑周全,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研究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安全和稳定工作。
(二)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研究生特点,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诈骗、防事故等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不参与传销、赌博和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和游行;严禁在校内组织或参与各种宗教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
(三)严格研究生出游活动管理
假期期间,不得以学院(系、所)名义或研究生班级等名义组织集体外出郊游。对于研究生个人自发组织的郊游活动,各培养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此外,要提醒外出旅游的研究生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特别是山区、台风或强降雨区域;要遵守当地的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要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要随时注意气候变化,不擅自偏离正常旅行线路,不进入通讯信号弱的区域;不接触陌生动物或植物。
(四)切实落实宿舍及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
各培养单位放假前要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假期期间,要教育研究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研究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由于科研需要,假期仍需做实验的同学,应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在离开实验室的时候,要整理好所用的实验仪器及药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及有毒的药品,要做到认真清理,仔细保管。
(五)坚决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研究生部负责对一年级新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管理,研究生进入课题研究后归各培养单位管理,研究生秘书和导师要负责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假期期间,各培养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坚决杜绝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六)严格执行假期期间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和离校(返校)登记制度
假期期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和掌握研究生动态,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去向登记表(详见附件),并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报研究生部备案,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规范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凡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均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附件1:研究生假期去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