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园艺科技学院依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北科技示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园艺科技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型
|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 科 要 求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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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
| 果树学
| 255
| 34
| 34
| 51
| 51
|
蔬菜学
| 255
| 34
| 34
| 51
| 51
|
专业硕士
| 农业硕士
| 255
| 34
| 34
| 51
| 51
|
二、园艺科技学院于2017年3月20-21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9日17:00之前到园艺科技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研)办理复试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报名时,考生须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五、以下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含统考、联考、单考)不合格者;
2、伪造证件者;
3、有严重心理疾病者。
六、园艺科技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方法,不保证参加复试的考生能被录取,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其他因素确定是否参加复试,或者选择调剂复试。
七、复试各科成绩权重:
笔试(150分):各科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分值为100分、英语听力及作文分值为50分。
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分值为10分、专业知识面试分值为60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为3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八、复试及录取名额
共招收7名学术型硕士,16名专业硕士,其中:
1、果树学科招收4名学术型硕士;
2、蔬菜学科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
3、园艺专业招收12名全日制专业硕士,4名非全日制硕士
九、调剂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原报考本院考生的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可直接申请放弃原专业复试,直接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
3、可于原专业复试之后,再提出调剂申请。
(二)接收原报考本校(不含报考本学院)考生的调剂条件
1、原则上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
2、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提交调剂申请的同时,须签署同意由研究生院将其报考资料从原报考单位转至我院的保证书。若被我院调剂录取,则不能转回原报考单位。
(三)接收原报考外校考生的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分数线及我校复试分数线;
2、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
(四)接受调剂申请截止时间
接受非报考本院者的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19日16:00,不受理逾期者的申请。
接受原报考本院者的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6:00,不受理逾期者的申请。
原报考本院的申请调剂者,应在申请书中表明愿直接调剂还是待学术型专业复试落选之后再调剂。
申请调剂者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七)调剂初录办法
同时对直接参加硕士复试的调剂申请者的初、复试加权成绩进行总体排序,按名额录取相对高分者。调剂名额录满后,相对低分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原则:
1、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单科复试成绩(含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参加而未参加加试者,加试成绩以零分计。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排序,依据录取名额,相对低分者不予录取;
6、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符合破格复试录取要求条件者须于2017年3月19日16:00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受理逾期者的申请。
7、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见各专业复试办法。
十四、保密规定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系国家级考试的组成部分,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法规及政策。所有参考者不得询问公布内容之外的一切涉考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复试小组成员亦不得回答考生公布内容之外的所有涉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