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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点击:

为了表彰优秀,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及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

(1)各单位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字[2013] 12号)开展评选工作。

(2)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开评比。

(3)评选指标数严格按照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 报送材料及要求

(1)《XXX学院(系、所)“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及评选推荐小组成员》(附件1)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

(2)《XX学院(系、所)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必修课成绩排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班主任(研究生秘书)签字,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好学生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应填写2016-2017年度该生在思想、学习、社会实践、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应填写研究生期间该生在思想、学习、科研、获奖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4)评选产生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科研、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5)评选结果及材料由学院(系、所)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评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