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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党员发展指标数的通知 (2016.5.4)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30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发展党员建议书”要求,我校2016年发展党员数量为800名。党委组织部结合目前我校各类学生人数比例,将2016年度全校发展指标数进行分解(详见附件一),各基层党组织要科学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发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按照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履行发展程序,严把审查审核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要安排所属各支部对2016年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支部讨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结合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名单,于2015年5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上报电子版至8076958@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2014版)的精神,结合我校以往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进行几点提示:一是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的培养时间必须达到一年以上;二是2014年5月28日后的积极分子,必须是从团组织推优中产生;三是结合我校团委两次推优,以及各环节时间限定情况,增加下半年再次上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也就是每年上报两次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的总数仍旧不能超过发展指标的2倍;四是发展党员流程及用表进行调整,增加“关于拟将XX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关于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备案报告”环节;增加《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预备党员备案表》用表。

同时,借此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现有党员材料进行从新审查,着重审查如下:一是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培养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况;二是2014年5月28日后的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晚于积极分子时间的情况;三是党员材料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存在问题的学生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学生姓名、年级、积极分子确定时间、团组织推优时间、入党时间等)纸质版经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8076958@163.com。

联 系 人:李志强 何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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