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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进工作的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5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校中心工作落实,现就2018年4月至5月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审核评估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3月29日审核评估预评估专家意见反馈大会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再动员大会情况。

2.中层干部学习培训遵守纪律情况:是否遵守请假制度,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中途退场、课堂上接打手机或较长时间浏览手机、抄袭学习心得等行为。

3.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工作期间空岗、串岗、离岗、上网游戏、炒股、购物、聊天、看影视剧和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4.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超面积使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卫生间、虚设桌椅等问题。

5.昌黎校区学生桌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人管理、乱摆乱放、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人员分组情况

共分四个检查工作组,各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1.第一组

组长:蒋爱林;工作人员:常立生霍翠玲

负责督查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图书馆、组织部、编辑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科办)、新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2.第二组

组长:唐代清;工作人员:李凤姝尚玉峰

负责督查农学与生命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化学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园艺科技学院、教务处、审核评估办公室;负责检查昌黎校区中层干部学习培训遵守纪律情况;负责检查各职能部门昌黎校区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及办公用房情况;负责检查昌黎校区学生桌椅管理情况。

3.第三组

组长:田毅;工作人员:李晓亮闫家慧

负责督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宣传部(统战部)、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物理系、网络技术中心、工会;负责检查秦皇岛校区中层干部学习培训遵守纪律情况。

4.第四组

组长:冯瑞银;工作人员:李志强王亚坤

负责督查城市建设学院、体育系、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分析测试中心、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校医院、财务处、职业教育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四、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核实、听取被督查单位汇报、走访教职工等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督查。

五、时间安排

1.4月16日至4月22日,督查被督查单位传达贯彻3月29日审核评估预评估专家意见反馈大会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再动员大会精神情况,是否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及方案落实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昌黎校区学生桌椅管理情况。

2.4月23日至5月15日,督查中层干部学习培训纪律情况。

3.5月16日至5月25日,督查被督查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及教职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有关精神,充分认识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开展督查工作。努力做到态度积极、定位准确,到位不越位,督查不包办。

2.各检查工作组在每次督查后,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报送督查检查组办公室。督查检查组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