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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31    点击:

各院(系、部)、各分工会: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是青年教师岗位练兵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我校自2004年开始,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使该项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校劳动竞赛的精品活动项目。竞赛活动的持续开展浓厚了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氛围,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2016年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决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绍富 房 海

副组长:毕丹霞 武士勋 徐嘉一 赵宗宝

成 员:李 荣 王树元 戴 维 王建猛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赛评委会。

竞赛评委会主任:房 海(兼)

竞赛评委会副主任:李佩国 武士勋(兼)

评 委:由专家、教授组成。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李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参赛人员范围

1、我校在编(含学校人事代理)在岗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并在2015年或2016年讲授已列入学校培养方案的课程。

2、凡往届参赛已获得一等奖或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3、参加学校竞赛的教师必须经所在院(系、部)公开选拔,并由院(系、部)推荐。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竞赛内容由课堂教学测试和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课堂教学测试

规定时间为20分钟。首先简述参赛课程的设计与构思,然后进行课堂教学,时间分配自行掌握。

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1)教学内容必须是在2015年或2016年本人所讲授的已列入学校培养方案的课程中选取。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充实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补充学科前沿信息。

(2)用普通话讲课,语言简洁、生动、准确;教学熟练、流畅,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板书设计合理,书写流畅,用字规范;教案符合规范要求。

(3)结合教学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并有所创新。课件不作要求,但必须有一定量的板书。利用各种辅助教学手段,需运用合理恰当,适合教学内容,效果好。

(4)教学态度严肃认真,注重传播正能量;仪表端庄,大方得体。

(二)教师基本素质测试

规定时间为60分钟。采用开卷书面答题形式,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师德建设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

四、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一)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竞赛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要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广泛开展,各院(系、部)分工会在10月31日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竞赛活动,并选拔出参加学校竞赛的优秀选手。(学校竞赛人数控制在30名左右,各院(系、部)按比例推荐,最少推荐1名,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各院(系、部)须按时将以下材料报送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于8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符合参赛范围的青年教师名单(含编制不在本单位但在本单位任课的教师);②于10月31日前报送推荐参加学校竞赛的选手名单及参赛题目、教案,到期不交视为放弃参赛;③于10月31日前报送分工会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电子照片、录像等佐证材料。

(二)学校组织竞赛

竞赛时间暂定于11月中下旬。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参赛资格的方可参加学校竞赛。本次竞赛作为我校青年教师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的一种重要载体,旨在学习、交流、提高,因此,学校竞赛阶段要求各院(系、部)组织近三年(2014年以来)新入职我校的教师参加观摩,到场观摩情况纳入本人业务培训考核。请各分工会于10月31日前将参加观摩的教师名单报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竞赛办法及奖励

教师基本素质测试先期进行,统一组织,成绩占30%;课堂教学测试按文、理科分组进行,成绩占70%。按总成绩排列名次,文、理科分别评奖,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工会对获奖者颁发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