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就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时间及假期有关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要求
1.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5日为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六)放假3天。4月8日(星期日)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4月4日晚没课的研究生可于下午18时以后离校,4月7日下午18时以前返校。
2.劳动节放假安排:4月29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二)放假3天。4月28日(周六)正常上班。4月28日晚没课的研究生可于下午18时以后离校,5月1日下午18时以前返校。
3.端午节放假安排:6月18日为端午节。6月16日—18日放假三天。6月15日晚没课的研究生可于下午18时以后离校,6月18日下午18时以前返校。
二、安全教育工作
1. 各院要高度重视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水、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灾害、消防等应急处置能力。严禁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告诫研究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注意行为举止,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2. 做好假期研究生去向统计,真实准确填写《研究生假期去向登记表》(附件1),分别于4月4日、4月28日和6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登记表提交研究生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jsbygb@163.com。
3. 凡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研究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批。对于未经准假而提前离校、推迟返校的研究生,要及时核实情况,准确掌握其去向。返校后,及时对违纪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安排好假期的有关工作。
附件1-研究生假期去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