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河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教育考试院李鑫副院长对我省2018年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考试院研招处李芳处长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研招处梁敬斋副处长传达了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会议精神,提醒特别注意如下工作内容:
1.在调剂、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能出现歧视性或有违公平的规定,遴选调剂考生主要考察其学术水平;
2.各专业特别是生源充足的专业要设置参加复试比例的上限并严格执行;
3.各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明确不予录取的条件;
4.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一旦确定复试比例,相应的分数线就确定了,之后再进行调剂时,必须是高于此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调入;
5.学校及各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在复试录取前向考生公布。
附件:
1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2.复试相关表格
调剂考生须知(新)
2018年复试录取办法(3
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考场纪律、监考教师职责、考场记录单
面试保密责任书
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