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7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参考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校学位字〔2013〕9号)(附件2),要求妥善安排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计本年度的毕业研究生人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统计表》(附件3),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上交至校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806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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