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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9    点击:

为保证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合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可行,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以后,现有果树学(090201)、蔬菜学(090202)、观赏园艺学(0902Z1)学术学位(全日制)调剂计划各7个、5个、3个,农艺与种业领域(095131)专业学位(全日制)调剂计划23个。调剂办法如下:

1. 考生信息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学术学位考生调剂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应与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初试科目(植物生理学、化学)相同或相近。

5. 专业学位考生调剂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应与我校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农业综合知识一、园艺植物育种学)相同或相近。

6. 对申请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7. 仍有剩余调剂名额时,安排申请专业、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复试名单。

8. 考生初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9. 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2020年园艺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