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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6.5.26)

发布日期:2016-05-30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工作日程安排”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为保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对象

全校2016届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办理时间

欧美学院党委6月3日前,其他基层党委(党总支)6月10日前,认真填写和审核《2016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8076958@163.com,纸质版由基层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领取“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盖 “秦皇岛市委组织部”章。

三、“介绍信”开具情况

1、关系转往河北省内。“介绍信”直接开往县(区、市)级地方党委组织部,注明具体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2、关系转往河北省外。“介绍信”开往市级党委组织部,注明具体接收的党组织名称,由市级党委组织部逐级转移至下级党组织。

3、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介绍信”直接开往以上单位。

4、关系转往河北省内高校的。“介绍信”开往**大学党委组织部,也需毕业生党员咨询询问所考取的研究生学校,因有些省内院校要求转往市级党委组织部。

5、关系转往河北省外高校的。“介绍信”开往**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具体党组织名称为**大学党委组织部,也需毕业生党员咨询询问所考取的研究生学校。

6、暂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学籍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7、考取我校硕士、专接本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跨院(系)转移,则需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8、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必须要求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四、工作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和组织关系的凭证。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要开一次专题党课,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和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知识教育,教育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都要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丢失。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90天)办理接转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提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到学校组织部门申请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党员无正当理由,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办理接转手续,导致过期的,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如确有正当理由,凭个人申请及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党委组织部可予补开(需交回原介绍信)。因党员个人原因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组织部不在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按党章规定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直至以自行脱党论处。

4、在整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时,要注意认真检查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是否完备且归档齐全,并保证每个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均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得有任何遗漏。为了方便离校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够及时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密封后,交给本人随身携带,并注意留存交接签收手续备查。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存。“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请务必提醒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切勿放在自己手中等待新单位落实。请告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若重新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由当前接收的党组织再开具新的“介绍信”。

附件:1、2016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