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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点击:

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院(系)、各班级、各位同学:

2016年6月,我校2016届学生即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资格及相关证书,走向社会。为使学生有序、文明、顺利离校,特将涉及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件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毕业后该证件将随学籍的取消而失去效力。为维护学校的利益及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该证件的合法使用,凡持有该证件的学生必须在毕业离校前交回证件。

1.学生若不按规定交回,将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

2.若学生证丢失,学生要及时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手续,并凭声明收据办理离校手续;

3.若学生本人无时间或因其他缘由不能亲自办理,我处可代为办理,但费用自理;

4.若学生想留存学生证作为纪念,必须到教务处进行作废处理后方能留存。

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自愿选择处理方式。

二、教材费用

凡入学前后在我校定点单位(秦皇岛市新华书店)预交教材费用的同学,均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予以处理。若新华书店欠学生教材款望学生本人及时取回;若学生还拖欠新华书店教材款,要及时补齐,否则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三、办理时间及方式

1.学生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至6月13日前,各二级院(系)以学生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后交到所在校区教务科(秦皇岛校区交综合科)。

2.教材费

从即日起,毕业生即可到秦皇岛市新华书店办理教材款多退少补事宜,截止时间为6月7日。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