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园艺科技学院三届一次教职工大会拟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现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三届一次教职工大会召开。
二、提案规范要求
园艺科技学院提案是各位教职工根据园艺科技学院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快推进园艺科技学院发展建设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工会委员会审定,并转交园艺科技学院行政答复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本次教职工大会每位老师均有权提出提案。
(一)凡属于园艺科技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园艺科技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对涉及园艺科技学院发展建设的重要工作(如: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提出的具体建议;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
4.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的具体建议。
(二)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园艺科技学院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纯属各党派及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6.有关学术研究的问题;
7.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8.已经列入园艺科技学院工作计划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三)提案格式规范
提案应一事一案,并至少有2名教职工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应亲自签名。
提案要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反映大事、事实清楚、分析有理、建议具体”的要求撰写。提案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理由,即提出提案的原因、依据或情况分析;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提案的书写必须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可以打印。
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视为无效提案。
三、提案提交程序
教职工大会提案在开会前先交给各教学部主任,由各教学部主任统一交园艺科技学院分工会。机关行政人员提案直接交到学院办公室。
在大会闭会期间各位教职工也可以提出提案,但该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特别说明
提案要按下列标准审议处理:
1.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
2.对不符合立案规范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
3.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内容不符合范围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退回提案人。
附件:园艺科技学院三届一次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表
园艺科技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